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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成立于2010年2月的正处级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欢迎参考!

  『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szzfgjj.com/

  (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12329

  【办理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2:00 下午:2:00-5:00)

  【服务对象】: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额度】:最高90万

  【贷款期限】: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深圳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备注】:自2014年4月28日起,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

  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2、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3、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最终商转公可贷额度取以上最低值。

  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网上预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申报贷款信息

  2、递交贷款申请:受托银行网点受理组合贷公贷和商贷后,受托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组合贷公贷申请。

  3、等待审批: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组合贷公贷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受托银行根据各行规定审批时限对组合贷商贷进行审核。

  4、业务办结: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借款人将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结清,并办妥抵押登记及其它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问题解答】

  一、深圳商业贷款多久后能转公积金贷款?

  【答】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二、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吗?

  【答】:商转公纯公贷额度不足以全部转换原商业贷款余额的,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商转公组合贷款的形式向职工发放。

  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时限是多少?

  【答】: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商贷部分审批时限按照受托银行流程办理。

  深圳住房公积金查询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