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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战略合作协议书

时间:2012-08-02 00:56 企业战略 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
  网络品牌战略合作协议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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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合作内容:;1、开设****专题:;1.1甲方根据乙方需求,负责在****网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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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品牌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网健康频道的推广项目的合作,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三、合作内容:
  1、开设****专题
  1.1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负责在****网健康频道开设****专题一个。
  ****网健康频道刊登时间为12 个月(2013年——月—— 日至20**年——月——日,实际起止时间根据专题上线发布时间为准)。
  一、 1.2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安排****网健康频道编辑制作与设计****专题,医院****品牌的宣传,具体的方式有:
  软文报道、视频专访、光荣榜展示、品牌人物访谈(访谈****医院院长)等。
  活动的报道:可以根据乙方推出的活动做相应的专题报道,及跟踪报道相关活动内容。
  品牌保护不报道企业负面新闻,光荣榜一年有企业公益报道六十天的展示,每月有硬广展示五天。
  1.3 乙方提供相关的****相关内容,甲方安排编辑对内容进行更新维护。
  专题每天可更新五条文章
  1.4 ****上线之日起,甲方安排****网健康频道配送硬广资源。
  1.5 甲方配合乙方品牌推广,除了在频道首页有入口(在****网健康频道栏目下方),在****网健康频道的相关栏目下面的图片按钮、文字链等位置放置专题链接(可以根据版面调整其位置,但必须保留入口)。
  1.6 在热点关注里设置文字链长期入口作为品牌宣传。
  1.7 在健康频道其它栏目里设置相应的品牌推广文字链。
  (实际起止时间根据专题上线发布时间为准)。
  四、合同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服务费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00.00 元)。
  甲方帐户: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首款:人民币 万元整(¥.00 元)。
  专题上线后付清佘款 万元整(¥00.00 元)。
  五、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乙方自行提供的文字、图片等相关文件资料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在双方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对于所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秘密或其它秘密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自己使用、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如对方提出要求,另一方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软件等,按要求归还、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在本条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本合同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
  六、合同终止
  1、 双方因国家卫生、工商部门政策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整体或部分履行的,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并可另行协商其他合作形式,但应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结清双方实际发生的发布数量及款项。
  2、 任何一方破产,合同自动终止。
  3、 任何一方分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由继承公司该权利与义务的公司继续履行本合同。
  4、 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的宣传资料(包括任何图案、图像、文字、专题片语、人物形象等),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直至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对甲方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5、确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决,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6、 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7、乙方需保障所提供内容的合法性,不违背医疗广告法规定事宜北京市中医医疗广告只允许发布单位名称、地点、科目、诊疗方法和诊疗病种,不得增加其他发布内容;如乙方有损****网形象、声誉或刊登虚假信息、违规广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
  八、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告知本合同的另外一方,并附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公证机构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5日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累计超过20日,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4、 因不可抗力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在7日内结清与甲方的实际发生的软文发布款项。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的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二、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2、甲方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的软文发布媒体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等的代理权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备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2】
  甲方: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xx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xx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 安全认证产品等, 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 业务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 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2、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 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 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 ××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
  产品 (或服务) , 。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
  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
  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
  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 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
  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 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 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 述知识产权的共享。
  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 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
  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 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第 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 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 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 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