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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时间:2015-08-28 01:45 财政税收 门面房出租要交税吗

出租门面房税收问题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第一篇

出租门面房税收问题

2010-06-15 10:27sou1の | 分类:财务税务 | 浏览4416次

需要交哪些税。具体怎么计算 分享到:

2010-06-15 11:11提问者采纳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规定的营业起征点按期纳税为月营业额5000元,不达起征点5000元,不征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再减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按照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月营业额不达5000元,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时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2016年门面房租赁合同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第二篇

门 面 房 租 赁 合 同【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的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 ______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 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金为 元/年(大写: 圆整)。

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4、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门面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 15 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 ,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 ,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 ,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 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 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 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____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

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 的书面同意 。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 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15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房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 。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 20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 20 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 让给第三方的 。

(4) 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 ,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 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 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门面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门面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门面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门面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2016年xxx门面房租赁合同
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第三篇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找范文就来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街_______招待所以_____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找范文就来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016年出租门面房怎样交税】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电___找范文就来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16离职赔偿金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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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部门解散,要求我们离职,给我们的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金额大概为6800元+,请问这部分补偿金我们需要纳税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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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镇综治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政法委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把我镇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今年,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2016年度综治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是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对各村、各部门进行目标考核。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为我镇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镇党委书记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社会管理综治维稳责任人实绩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进一步完善镇综治工作室、各村综治维稳服务圈和村民小组综治工作联系点以及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三是层层落实责任,要求各村、单位部门向党委、政府签订综治(创安)、维稳工作责任书。四是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为确保将综治、维稳、创安等各项够工作落实实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考核。

二、健全组织,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镇现有各类涉稳人员53人,其中越战退伍军人8人,其他涉稳人员45人。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性、群体性、综合性等新的特性和发展趋势。一是要健全组织,提高综治队伍整体素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的基础工作。形成以镇、村两级为核心,以维稳圈、巡逻队、联户联防为重点的治安防范网络。建立健全专职治安巡防队和铁路护路队,镇专职治安巡防队,负责集镇区域内的巡防工作。二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体系,着力抓好矛盾调处工作体系建设。镇里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为主任的社会管理中心,各村居成立了群众工作室,形成村居、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制定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积极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督办重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镇上下齐抓共管,树立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亲民意识,积极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以诚相待,换位思考,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解决的问题积极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

三、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创安”活动

平安创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社会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是平安创建工作的落脚点,围绕我镇工作实际,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镇人民政府关于二〇一四年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把平安创建与综治工作同抓、同管、同安排。

(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今年,在往年的基础上,一是着重打造“和谐”创建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是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企业生产正常,群众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干群关系融洽。二是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寻求一些好的做法,力争取得一些创新经验。

(三)点面结合,提升公众安全感

按照县政法委的创安工作安排,以及吸取其他乡镇的优秀方案,积极开展“公众安全感提升”专项活动。切实消除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因素,及时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大巡防力度和发挥技防、物防设施作用,增强公众安全感。充分利用墙报、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媒介扩展宣传手段,紧紧围绕“法治、平安、和谐、服务”主题,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确保公众安全感不低于95%。

(四)加强对村级创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意见,明确各村“平安建设”的创建内容,印发相关创建标准和职责制度。加强对村的督促检查力度,指导村级开展“平安建设”的创建工作。

四、开展综治专项工作,夯实和谐平安建设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打击犯罪工作,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打击非法集资,平安铁路创建及铁路护路联防,平安校园创建及学校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医院创建及医患纠纷排查调处,“平安家庭”创建及妇女儿童维权等专项工作。

五、做好综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系列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综治工作中本镇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好典型、好经验,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适当时期召开综治工作座谈会,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本镇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1、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做好普法及人民调解工作

4、扎实开展好禁毒邪教工作

第2篇

为进一步宣传和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我镇建设民主、富裕、生态、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我镇经济稳定、稳步、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综治办统一部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日-3月31日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综治工作宣传,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可续发展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镇政法综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迎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调动全镇齐抓,全民参与综治工作的积极性。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综治工作宣传月切实有效开展,镇成立综治宣传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刘加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潘作蔚、派出所所长张闻担任,成员由:黄晓珍、黄国敏、叶炳华、叶清华、黄海林、段江萍、程俊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作蔚同志担任,确保宣传信息畅通。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指示精神;宣传我镇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加深对抓综治、保稳定、保发展重要性认识。

(二)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宣传我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一些做法。

(三)宣传宪法、刑法、消防法、民法、治安管理公约、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消费者保护法、电力设施、村规民约等法律法规。

(四)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交通的好的做法。

(五)宣传政法干警英勇无畏、秉公执法、热情为民的先进事迹,宣传广大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

(六)宣传政法综治维稳部门开展“严打”斗争、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推进群防群治、排查化解矛盾等取得的成功做法。

四、活动内容

1、联合开展一场法律咨询活动。由镇司法所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下村接访、咨询活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综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开展信访重大问题和积案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横向排查、纵向分类、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原则,成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清理矛盾,努力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和群众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巩固工作成果。

3、组织开展走访活动。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万家”的同时,主动征求意见,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

4、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材料和LED显示屏等方式广泛宣传法制。在村部、学校出一期有关法制的黑板报。集中时间为中、小学上一次法制课,并牵头对校园周边治安进行一次整治,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各村帮教小组人员走访辖区内“两劳回归”人员和失足青少年家庭,了解相关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村、单位要把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综治责任书的实际行动来抓,对综绐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并提供必要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协调各方关系支持配合综治宣传工作。各村、单位要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领导,立足实际,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讲究方法,全民参与。各村、单位要运用各种方法,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集中宣传与分散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全乡人民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识。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并通过学生发动家庭和社会了解、参与平安建设,使这项活动深入人心,提高宣传实效。镇综治办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综治工作有关情况,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

第3篇

为扎实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饶县办发[2016]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对象范围为全镇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

(一)专项重点整治对象: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工矿企业;

2、汽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企业和设施;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宾馆、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4、建设工程项目;

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二)依法重点查处打击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型矿山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非法炼金;

4、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严格整治以下行为:

1、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上级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到位的;

6、镇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7、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不到位、不落实的。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6年1月初开始,到2016年3月底基本结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制定针对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限时整改到位。针对排查梳理出的安全隐患,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逐个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镇整治办经常深入实地进行督导,督促指导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确保不安全不生产、不合法不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整治情况实行每周一报,并于2016年4月1日前将整治总结报送镇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整治方案,强化行动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对辖区生产、经营企业逐户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发现一个、关停一个、查处一个,确保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突出重点、着眼长远的工作思路,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针对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治理违规违章现象。

(三)广泛宣传,维护稳定。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横幅标语、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行动不认真、走过场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镇整治办领导小组要深入实际、深入现场,认真查找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加强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不全面、专项整治落实不到位、工作存在死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