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学院官网教务系统:http://www.sxtbu.net/jwc/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规范教学管理,创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是教师教学工作和活动的基本要求。是否认真执行本规定是考核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教师职责
对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师实行责任教师负责制;辅导教师或其他教师在主讲教师或责任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教学工作。
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
1.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必须首先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力求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经常与学生所在院(部)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负责选用或申请编写符合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或讲义。
3.做好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资料收集、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学文件的归档、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4.完成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及考试(考查)任务,负责检查辅导教师听课、备课、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严格把好质量关。
5.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试纪律,主持相关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考试(考查)工作,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的分析和报送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任课要求
1.新开课的教师必须经过该课程必要的教学辅助工作的锻炼,通过个教学单位组织的试讲。试讲通过者由教务处进行备案。试讲未通过者,不能承担讲课任务。
2.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重要课程,应由业务功底深厚、知识面宽广、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每位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开设两门以上(含两门)本科课程的能力。学校鼓励教师开新课。
3.开课前,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具、挂图、录音、录像带、多媒体课件等)。新开课的教师须在开课前写好一学期课程的1/3以上的教案。
4.教师应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经验。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要结合学科特点,在各科教学和各个教学环节中不断探讨、总结专业教学与全面育人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5.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都要服从各教学单位和教务处的工作安排,并按照各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课堂教学要求
1.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分解难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将获取知识的方法教给学生,努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更新讲课内容,及时传递科学技术新发展的信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课堂语言应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清楚、板书工整,图表正确;重视双向交流,注重教学互动。
2.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注意教学进度,不能根据个人兴趣随意取舍教学内容。
3.教师应自觉提高教学艺术,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思维品质和创新意识的培养。给学生留有思考、钻研的余地,防止满堂灌或照本宣科。加大课堂教学信息量,及时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科研成果。
(三)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1.教师授课应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文字书写要规范。
2.教师应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院部和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反映。学生到课情况及课堂考核成绩记入《学生记分册》。
3.教师课堂教学要按时上、下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私自请他人为自己代课。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备案后方可进行。
4.教师上课严禁接打电话,上课前要将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关闭或静音状态。
5.教师应自觉遵守《山西工商学院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三、辅导答疑与批改作业
1.辅导答疑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环节,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全面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了解学生的接受情况;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2.教师应认真准备,定时,定点做好学生的辅导、答疑工作。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体辅导。在辅导答疑时,要重视因材施教,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对基础较差的学生要热情鼓励,耐心辅导。
3.教师根据教学要求和内容布置足量的课后作业,有计划地进行批改检查,并将情况记入《学生记分册》。
4.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细致、及时,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到见解之处,对错误之处要督导学生进行纠正。对作业潦草、马虎、画图草率的,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
四、考试考核
1.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课的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的考试工作则由课程开出部门自行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2.实行教考分离。教师须要按照命题要求拟出试卷及评分标准。
3.监考老师应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执行考场纪律。考试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请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4.阅卷教师要严格按照《山西工商学院阅卷要求》评阅试卷,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由多位教师同时任课的同一年级同一门课程的阅卷必须实行流水作业。
五、指导实习
1.指导学生教育实习、专业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是每位专业课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2.毕业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研方法初步训练的重要环节。教师有义务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六、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1.课程建设是教学基础建设,教师要根据本课程特点和要求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服从学校关于课程建设规划的安排,按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及验收工作。
2.教师应不断更新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深入进行教学内容、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注重素质教育和学生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教师要根据自身专业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主动参与教改工作,为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出谋划策。
七、奖励和处罚
1.教师获得各类奖励按照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2.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学生评教或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合格的教师,学校提出“警告”,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优”,职称缓评;两年内有两次评估结果(学生评教或教学指导委员会)不合格的教师,暂停授课资格,进修或调离,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两年内取消其评定职称资格;凡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按有关人事制度处理。
3.凡违反教学纪律者,按《山西工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