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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共9篇)

篇一: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证的正确说法是().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证的正确说法是().
A、行政许可行为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作出
B、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均可设定行政许可
C、行政机关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
D、行政许可是收益性行政行为
下列选项中的正确表述是().
A、乡、镇人民政府不能作出抽象行政行为
B、执行性立法可以创设新的法律规范
C、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D、行政立法行为具有不可诉性
不具有地方行政立法权的是().
A、直辖市人民政府
B、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是的人民政府
C、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D、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你好,答案分别是D、D、D.

篇二: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B.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D.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B.行政机关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C.行政机关在任何场合都是行政主体
D.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相同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司法机关产生
B.我国的行政机关由上级机关产生
C.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D.我国的行政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
4.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
A.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
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C.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D.部级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5.下列不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
A.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
B.苏州市人民政府
C.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D.沈阳市铁西区工商局 6.以下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
A.行政诉讼
B.行政立法
C.行政许可
D.行政处罚 7.行政职责的核心是( ).
A.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B.强制性
C.依法行政
D.程序正当性 8.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B.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
C.乡(镇)人民政府内部只设办事机构,不设职能部门
D.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9.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 ).
A.首长负责制
B.委员会制
C.选举制
D.法定制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1A. 行政主体是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 应该是国务院
2A. 行政机关并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3C.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4B. 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5C. 青岛市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6A. 行政诉讼
7C. 依法行政
8D. 在我国,居委会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
9A. 首长负责制
10B. 六个月

篇三: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急求~~
A市人民政府为了繁荣商业市场,计划在该市的某繁华地区建设一条步行商业街,为此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拆迁某地区房屋有关问题的规定》。并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由该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并于当日发布了拆迁公告。房地产公司分别与该地区居民就拆迁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其中14户居民因为在此地区有店铺,认为市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利益,为了弥补损失,从而在与房地产公司的谈判中对补偿费事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房地产公司与这14户居民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裁决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补偿拆迁费的数额。房地产公司对此有异议,14户居民也认为补偿还是不合理,于是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试分析:(1)14户居民能对市政府的《拆迁决定》提起诉讼吗?为什么?(6分)
(2)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3分)
(3)房地产公司对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有异议时,应提起何种诉讼?(6分)

1:可以诉讼,因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提行政诉讼
2:行政裁决
3:行政诉讼

篇四: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紧急吖~~
某市公安局下辖的派出所民警郑某由于与个体工商户王某久有积怨,借执行公务之机,以王有投机倒把行为而将其货物查封,并扣押了王某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在查封期间遇暴雨将货物淋湿。王某不服而到市公安局要求处理此事。后市公安局作出处理决定,认为民警郑某的行为属越权行为,决定归还王某的执照和许可证。同时认为货物受淋的损失是由于房屋漏雨造成的,由市公安局和民警郑某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王某对此决定不服,以公安机关赔偿太少为由,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其货物的全部损失。试分析:
(1)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是否成立?为什么?
(2)赔偿请求人是谁?说明理由。
(3)赔偿义务机关是谁?说明理由。

以下回答中引用法条,如未特别注明,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公安机关的行政赔偿责任成立。
民警郑某因对个体工商户王某久有积怨,就对王某的财产非法查封,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2)赔偿请求人为王某。
因为王某是受害人。
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市公安局。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派出所是该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因此赔偿义务机关是市公安局(如为设区的市,则为区公安分局)。

篇五: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10分求东财08秋学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线作业一、二、三答案
东财08秋学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线作业一、二、三答案谁有请帮忙说一下啊,十分!

作业一
单:DBCBC ACAAD ABCAD
多:ABD ACD ACD AB CD AB ABC ABC AC ABC
作业二
单:DADAD DDCAD BCABA
多:ABC ABC ABCD AB BC ABD ABD ACDE ABC ABD
作业三
单:DACCC ADAAC DCBCC
多:AB ABCD AB ABD BCDE ABE AB AB ABCDE BCD
给分

篇六: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案情介绍: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自制的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这一行为被某工商局查获。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修正)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在工商局查获前李某出售蛋糕共获利800元。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工商局没收了李某尚未出售的蛋糕,没收其违法所得800元,并且工商局认为李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3年,一年前刚出狱,因此要重罚,又处以李某2000元的罚款。
问题:
1.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2.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3.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

1.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
合法。因为李某违法了,应当处罚。
2.工商局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合理?
不合理。
不能因为其曾经坐牢而加重处罚。
3 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且罚款500.【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篇七: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问:本案例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在那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求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关某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一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值勤人员宋某(身穿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值勤袖章)向关某走来,递给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交20块钱再走.”关某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 ,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称辩:“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20块.”关某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

有四处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未听取当事人的合理意见;
三、对当事人的申辩加重处罚;
四、执法人员只有一人.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 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 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篇八: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用什么方法可以快速的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你说的了解是什么意思,如果只是想随便看看,那你把《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之类的发条看看也就差不多了,也就8、900个法条.但是你要是想把行政法真的搞明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不要说短期里快速了解,即便是经过四年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司法考试洗礼的我,至今仍然对此不甚明了,去年我司法考试过线六十多分,其中行政法只得到8分.

【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篇九:2017,201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关于读书笔记的问题
请问读书笔记的格式
我要写一篇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读书笔记
哪里有这样的范文

1、读书笔记的概念
人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把自己阅读书籍的心得体会和精彩内容整理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就叫读书笔记.
2.读书笔记的作用
(1)作读书笔记可帮助记忆,弥补脑力不足,有效提高读书效率.
(2)做读书笔记可锻炼思考能力.读完书用笔记记下来,想一想,这便是思考,常思考,可锻炼人的思维的条理性,逻辑性和分析综合能力.
(3)可积累有用材料,开拓视野,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作笔记会产生新的思考,有利于发现新问题,有利于研究新问题.
3.读书笔记的种类
读书笔记种类很多,一般分为四大类.
(1)摘要式.
即将书中或文章中一些重要观点、精彩警辟语句,有用数据和材料摘抄下来,目的是积累各种资料,为科研、教学、学习和工作作好准备.可按原书或原文系统摘录;也可摘录重要论点和段落;还可摘录重要数字.
(2)评注式.
评注式笔记不单摘录,还要写出自己对这些要点的看法和评价.常用方法有书头批注.即在书中重要地方用笔打上符号或在空白处加批注、折页作记号;也可用提纲方法把书和文章论点或主要论据扼要记叙下来;还可用摘要式综合全文要点、记下主要内容;读完全书或全文对得失加以评论也是一种方法.
(3)心得式.
即读后感.是读书或读文章后写出的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启发.常用方法有:札记,也叫札记,是摘记要点与心得结合的产物;心得,也叫读后感.将读书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综合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并记录下来,也是很好的读书方法.
(4)记载式.
1)笔记本.
成册笔记本可用来抄原文、写提纲、记心得、写综述.长处是便于保存,缺点是不便分类,但可按类单独成册.
2)活页本.
可用来记各种各样笔记.便于分类,节约纸张和日后查阅.
3)卡片.
好处便于分类,可按目排列,便于灵活调动又节省纸张,但篇幅小,内容不宜长.
4)剪报.
把报纸和有用资料剪下来,长文章可贴在笔记本或活页本上,短小材料可贴在卡片上.剪报材料可加评注,也可分类张贴,要注明出处,以便使用.
5)全文复印.
重要读书材料,为保持完整性,可全文复印编目分类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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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做的笔记
读课外书,怎样才能不忘呢?学到的东西怎么才能不丢呢?正如你说的,写读书笔记是个好办法.
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俗话说:“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所以,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要求自己:身边永远带着铅笔和笔记本,读书和谈话的时候碰到一切美妙的地方和话语都把它记下来.
读书笔记,对于深入理解、牢固掌握所学到的知识,对于积累学习资料,以备不时之需,很有必要.做读书笔记,方法是多样的,不同的方法作用不同.下面给你介绍几种常见的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最简单的一种做读书笔记的方法是“摘抄法”.
所谓摘抄就是读一本书、一篇文章,把其中的一些83 好的句子和段落摘下来,抄在本子上或卡片上.
摘抄的内容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定.可以抄录领袖导师的教导,思想家、文学家、科学家的至理名言,人民群众、英雄人物的豪言壮语和格言谚语等.例如:
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