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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积分入学条件

时间:2012-07-28 13:12 右脑开发 黄埔区积分入学
  2016年广州黄埔积分入学条件【1】
  非广州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入读公办初中条件:
  (一)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父(母)持广州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捷通卡者,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初中学校;
  (二)非本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且父(母)在我区工作或实际居住者,可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读我区公办初中学校;
  (三)“积分入学”:至今年4月30日(必含4月)
  ①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持本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或以上;
  ②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养老保险为准)或缴纳省直社保(以失业保险为准)连续满1年或以上;
  ③在当年5月1日前已办理含上一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合同期内在黄埔区就业登记连续满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内仍在黄埔区注册企业就业的来穗人员或在黄埔区注册的个体户/企业法人经营连续满1年或以上,可通过“积分入学”途径,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一年级。
  凡被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能同时符合以上必备条件的来穗人员,不能参与“积分申请”。
  以上必备条件中“连续满1年”的时间节点为上一年5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本方案中的所称的“我区”含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
  1、4月15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简称“积分入学”)。“积分入学”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积分入学必备条件仅需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其中一方同时满足即可。
  2、5月20日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发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3、5月23-31日积分入学网上报名。
  4、6月10日积分入学完成初审。
  5、6月11-17日积分申诉重审。
  6、6月24-25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现场确认签名。
  7、7月1日前在“黄埔教育信息港 招生考试”栏目公布黄埔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录取名单。
  2016年黄埔区积分入学需要的材料【2】
  一、黄埔区今年大概在什么时候进行小学招生?
  答: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要求,今年的主要招生工作时间如下(最后的确定时间以正式公布的区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1.4月15日前,公布各小学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
  2.5月5日至20日,广州市户籍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在登陆“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3.5月第四周的周六起连续三天(23日-25日),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到报名学校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广州市外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到学校现场填写入学申请;
  4.6月27日,地段生新生注册;
  5.6月30日起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二、黄埔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的主要途径有哪些?学位安排原则是什么?如何让适龄儿童有序入读相应学校?
  答:广州市户籍学生的入学途径主要有地段生、地段内统筹生两种途径
  广州市外户籍学生的入学可以通过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积分入学、抽签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等方式入学。
  学位安排的主要依据如下:
  1.地段生: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按地段生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学位(含小区配套小区的公办学位)。
  2.地段内统筹生:不符合“人户一致”的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读实际居住地附近3公里之内的公办学位。
  3.政策照顾借读生: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规定的四类16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积分入学申请学位: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在黄埔区居住和工作累计满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黄埔区居住和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申请入学,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2014年我区有小学14所共提供340个积分入学学位;2015年积分入学学位将于2015年3月中旬发布。
  5.抽签入学申请学位:居住在学校地段内的非广州市户籍(含10区2市)的适龄儿童可以参加部分学校的抽签入学。2014年有6所学校共提供250个抽签入学学位;2015年抽签入学方案将于2015年5月中旬发布。
  6.我区纳税大户企业学位:根据区经贸局统计的2014年留区税收情况,结合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7.入读民办学校: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区不断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和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近年我区的14所民办小学在办学水平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欢迎来穗务工随迁子女报读我区民办小学。
  三、黄埔区户籍小学生如何知道入读哪所与居住地址对应的地段生招生学校?
  答:具有黄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即:儿童户口地址与其父母或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条件的按地段生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小学,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统筹安排其他公办学位。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可在4月15日后登录黄埔教育信息网(http://www.hpedu.gov.cn/article/index.asp)查询。
  四、市区户籍“人户不一致”的学生如何安排学位?
  “人户不一致”是指具有我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属于同一地址。我区安排学位的原则是以实际居住地为原则。实际居住地是指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房产地址。没有房产的监护人可以提供居住地的有关材料,由学校或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广州市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安居房的孩子怎么申请学位?
  根据网上公布的地段范围,在网上报名,到所在地址的地段学校报名,5月21日-23日,带上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安居房的有关资料到报名学校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六、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答:广州市政策照顾借读生是指广州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对在广州市内居住或工作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士的子女需要特殊照顾入学的政策。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5〕11号)的通知,今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仍然有优抚群体、特殊行业、人才和境外群体等4类,具体对象有16种,请家长上网参阅穗教发〔2015〕11号文的附表1.符合条件的家长,可持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在网上报名,向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七、什么是积分入学?积分入学是否在各年级开放?
  答:非广州市户籍、当前在黄埔区居住并在黄埔区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为适龄子女在黄埔区申请入读公办学位,适用积分入学。
  除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简称“起始年级”)。
  八、来穗务工人员需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学位?
  答:户籍为广州地区(含广州市辖下10区2市)以外、在黄埔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申请学位时仍在黄埔区合法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子女提出申请入读黄埔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1.2015年8月31日止,年满6周岁且未满7周岁,没有入学记录;
  2.申请入读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区累计居住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我区居住;
  4.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合法就业累计满3年或以上,目前仍在我区就业;
  5.适龄儿童的父或母(法定监护人)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且2015年3月31日前在我市参加社保(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累计满3年或以上。驻区省属企业(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年限以我市失业保险为准。
  具体的审核方法请留意3月底各学校、街道、网上等公布的信息。
  九、关于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重症残疾儿童。
  由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学校申请学位,并提出送教上门的申请;经医院或智力检测中心诊断为中度、重度的六岁或六岁以上的智力障碍儿童可到黄埔区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黄埔区启智学校。地址:黄埔区广江路398号(原同仁广冶学校)。
  补充说明: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黄埔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可延缓一年入学。
  十、申请学位手续
  (一)具有黄埔区户籍的人户一致的地段生
  父母和子女的户籍都在我区的人户一致的地段生,其家长必须先在网上填写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申请学位的小学交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请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产权人本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需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查册证明)。
  4.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
  5.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
  6.提供适龄儿童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请提供身份证。)
  7.两位监护人身份证。
  (二)具有黄埔区户籍的统筹生,含新住户、租住户、随祖辈居住户等:
  1.父母和子女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请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就近到市内六区(黄埔、天河、白云、越秀、荔湾、海珠)任何一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所开具《家庭房产情况一览表》,内含适龄儿童的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
  4.父母子女实际居住地的证明。租住房屋户要凭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近期水电费、房租缴纳清单(所租房屋应为申请学位儿童的父母的唯一居住地);随祖辈居住户的出具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的证明;
  5.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
  6.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
  7.提供适龄儿童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请提供身份证。)
  8.两位监护人身份证。
  (三)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搬迁到黄埔区居住的要携带:
  1.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有效的拆迁协议合同或公证书(附有父母和适龄儿童名单);
  4.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临时居住地的有效证明;
  6.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
  7.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
  8.提供适龄儿童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请提供身份证。)
  9.两位监护人身份证。
  (四)广州市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借读要携带:
  1.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4.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本区的《广东省居住证》;
  5.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如父母有一方是我区环卫
  工人,请出具由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广州市环卫工人(非广州市户籍)子女入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截止至2015年4月30日环卫工人连续两年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
  6.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
  7.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
  8.两位监护人身份证。
  (五)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子女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要携带: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申请海外华侨华人子女学位,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3.适龄儿童在临时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4.就读学校所在区公证部门出具的,同辖区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当地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
  5.临时监护人的户口簿、与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按揭合同;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广州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6.适龄儿童2015年的体检表;
  7.儿童预防接种证(报名前要到相关保健院进行2015年验证);
  8.父母的计生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