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防监控维护服务合同(合集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于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甲方代表:
姓名: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姓名:联系电话: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2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本协议附件一)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系统维护保养: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65,000元。
系统维修故障处理: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人民币)¥000元/次/故障;
新增工程费用: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计费方法解释:
元/次/故障: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拾伍(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地点:北京市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提供的零部件和零部件修理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计取材料费。
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
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
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
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承接乙方现有安保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门禁系统、公共广播/消防紧急播报系统、办公楼报警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智能消费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考勤系统。
二、费用计算方式:(计算细则见《安保工程维保服务外包合同》)
固定费用为每月 元,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维修保养费。
四、服务内容:(详见《安保工程维保服务外包合同》)
包括定期检修服务、软件维护、发生故障时紧急响应服务、零配件更换等。
1、定期检修服务:甲方负责对设备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检修服务,并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甲方做定期检修时应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指导。
2、系统及设备发生故障时的紧急响应服务(简称紧急服务)
甲方应在项目所在区域长期配备合格的维护人员和必备的工具,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天保持电话畅通;甲方接到紧急报修电话后,指派受过培训的员工8小时内到达现场,最迟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经乙方同意后实施修复。
甲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进行响应服务,则每次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在服务费中扣除。
故障修复时间应最迟于当日完成,除非牵涉到高单价零配件的采购,经双方协商确认可行的修复时间和备用方案。修复故障如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维修,甲方负责免费重新更换零配件,零配件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为了让乙方更好地了解甲方的服务,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一个月的试用维护服务,试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六、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事项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保范围:
第二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乙方向甲方提供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服务按每网点1年(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包干计算。共计 网点,维保总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元。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形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后,确定具体维保服务费金额。
2、付款方式。维保期满1年后,甲方通知乙方当年应结算的维保费金额,并通知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之日起 日内,以转帐结算方式一次性支付维保费用到乙方如下银行帐户。
3、乙方银行帐户信息: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第三条 维保服务条款及服务费扣减方式
1、乙方的维保服务以年为单位,维保期内提供7x24小时(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现场服务和紧急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
2、所维保网点视频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在半小时内对甲方所提出的维保要求做出响应,乙方服务人员必须在 1 小时(城区外2小时)内到达支行确定故障原因,必须在4小时内修复或排除故障;若乙方未能严格按照本条约定的响应时间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每次 元整。经核实乙方每受到甲方最终用户投诉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 元整。
3、维保期内,乙方必须每2月进行一次对全部维保网点例行现场检查、维护保养、咨询、培训、软件升级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交书面检查报告;若乙方未能严格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定期巡检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每次 元整。
4、在特殊敏感时点或甲方重大活动时,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到现场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维保支持;若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能达到本条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每次整。
5、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须对维保网点相关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2次的免费技术培训,达到会操作、会使用、会排除一般操作故障。若乙方在合同期间未能达到本条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每次 元整。
6、乙方应设臵固定的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及时解答甲方有关技术咨询。若乙方未能严格按照本条约定在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有权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保服务费每次 元整。
7、维保期内,除不属乙方提供或安装的设备、辅材的购臵、修复费用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包干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维保服务的,造成设备运行故障或引发安全事故、案件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标准提供维保服务,甲方所辖网点提出投诉, 一年内乙方3次被投诉安装或服务不符合要求,经甲方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安装维护入围资格。
3、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经甲方连续2次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参与甲方项目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资格。
4、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须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五条 其它条款
1、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部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4、合同双方都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拟修改合同内容的一方应当就修改事项列明拟修改条款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应就修改条款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不同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__天。(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