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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商网上业务办理系统

时间:2012-10-21 01:16 行政管理 甘肃工商行政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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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兰州新区工商分局、东风场区、甘肃矿区工商局:
现将《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
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重点,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法制化建设,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注重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依法强化监管,着力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围绕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继续加大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儿童用品、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种类商品,具体包括壁纸、瓷砖、电池、手机、儿童玩具、眼镜、汽车配件等商品抽查检验工作力度。重点抽检区域由城区适当向城乡结合部、农村转移,抽检对象除消费相对集中、辐射范围较大的城区大型商场和批发市场外,还包括农村小商品集贸市场。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数据库的应用,积极研究运用大数据服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为行政执法提供科学有力的证据。
(二)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总局《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挥工商职能,强化服务领域监管执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严厉查处有关服务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协调配合做好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维权活动。针对汽车销售服务领域存在的强制搭售、违规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开展督促检查,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全面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探索制定规范预付卡消费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预付卡消费行为专项整治。三是继续推进行政约谈。针对消费者诉求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通讯、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强制消费、“潜规则”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广泛开展行政约谈,通过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规范转变,达到由个案处理到行业规范的拓展延伸,提高监管维权工作效能。
(三)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一是对汽车销售服务行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结合上一年度商品质量抽检分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婴童服装、插头插座、电线电缆等商品组织全省范围的专项整治。三是依据消费者投诉和本年度商品质量抽检重点,及时组织开展农村商品、儿童用品等商品质量专项治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创新维权机制,积极促进维权社会共治
(一)加快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加快《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步伐,做好向立法机关的汇报、沟通工作,积极争取条例尽快出台,并抓好宣传、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工作。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消费侵权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建立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品的日常监测、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有效防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推进12315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指导市州结合工商管理体制调整的新形势,加快资源整合,创新消费维权机制,结合总局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完善12315工作体系,完善互联网、短信息、移动互联通讯等受理功能,确保12315诉求渠道畅通,加强12315诉求筛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提升12315数据分析运用水平,重视消费维权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建立商品质量抽检结果、12315投诉举报受理数据分析、消费市场状况分析、消费警示等基本信息发布制度。建立消费维权分析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度分析研判消费维权形势,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服务。
(三)完善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消保、12315、消协工作互动机制,围绕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充分发挥12315大集中优势,综合运用消费投诉数据资源,对重点领域及时实施重点监测,为执法办案提供可靠依据,形成“三消”联动,合力维权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新体制下消费侵权案件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消费维权难题,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与社会组织和主流媒体的密切合作,积极回应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围绕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展有重点、有声势、有影响的《消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商部门贯彻实施新《消法》的新举措、新成果,总结和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亮点工作。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动方式,持续开展12315品牌宣传活动,扩大12315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围绕消费维权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消费维权在身边》栏目,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案例,跟踪消费维权热点,解决维权难题。以消费维权基层网络为主阵地,开展有特色、受欢迎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发挥经营者优势,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利用消费体验中心、商品检测机构等资源,普及消费知识、扩大消费教育引导普及面,实现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社会共治。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消费维权行政水平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尽快健全完善县级工商机关消保机构,充实人员编制。注重干部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以新《消法》及《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为重点,抓好业务培训,将学习培训作为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的重要抓手,从机关贯穿到基层工商所,切实增强广大消保干部分析研判、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和执法监管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二)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以提高消费纠纷调解实效和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功能为重点,继续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促进消费维权便利化、一体化、效能化,提升消费纠纷调处能力。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召开12315“五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座谈会,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诚信经营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制度,引导经营者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组织互动交流,及时掌握消费维权新情况,定期发布情况通报,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消费维权工作。、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