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文电、人事、党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密、信访、计生、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试卷印制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合招生办公室)
承担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等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三)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组织协调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管理工作。
(四)信息管理处
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承担相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数据管理工作。
(五)自学考试处
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拟定、报名、考试、评卷、考籍、毕业资格审核、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六)命题处
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广州命题中心的工作;开展命题研究和评价工作。
(七)社会考试处
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的组织管理及证书发放等工作;承担社会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研究工作。
普通高考报名
主办机构: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事项名称
普通高考报名
主办机构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有关依据
国家和广东省本年度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规定
审批范围和条件
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以及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报考规定的,依规定予以办理报名考试。
办事流程
1. 到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
2. 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更改密码,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报名网页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后核对并网上确认;
3. 到报名点交验报名材料;
4. 进行电子摄像,并在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5. 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审核报名材料,发放准考证。
申报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生须交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有关规定材料。
办结时限
高考年份的上一年12月(具体时间以当年教育部文件确定的时间为准)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考试费每人每科25元(文化课)
咨询电话
020-38627844,38627877
投诉电话
020-38627855
受理地址
各县(市)区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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