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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精选4篇

***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笔者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中队队员在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与讨论中,结合平时的执法工作经验,认为文明执法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关键所在。至于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执法。

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

队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城管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细,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时时为老百姓负责,逐步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由执法对象经济利益的伤害者变成执法对象合法利益的维护者。

三、规范服务程序。

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第二篇: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

浅谈规范城建执法行为

今年来,县住建局结合的行政畅通工程,积极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一起共清理出行政权力清单932项,制定流程图101个,完成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工作。从清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近年来有关城建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城建执法行为,更是摆在我们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土与城建执法分离。当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同时出现时,由于国土部门和城建部门拆除违法用地、违法建房的法律执行条件不一,造成执法过程中你推我让现象,导致个人违法建房屡禁不止。二是责权分离。在乡镇违法建房管理执法中,乡镇没有执法权,虽然能够积极、主动、自觉参与违法建设的管理,但是乡镇缺编,工作人员少,没有专业队伍,加之受执法权所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而国土、城建认为乡镇应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先进行制止、停建和处理。导致违法建房蔓延。三是建管分离。由于规划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建设管理分别由不同单位管理,造成建管脱节,当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发现时,违法违规已经既成事实,整改困难,拆除更难,导致土地少批多建、违反工程规划现象经常发生。

2、执法制度执行不严。表现在:一是由于建设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三是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四是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尤其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3、执法随意性过大。城建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城建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避重就轻,还存在城建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城建监督管理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二是以罚代管,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城建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有些城建机构和城管监督管理人员互相推诿,没有及时查处;对于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拒不整改施工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城建部门是全面履行城市建设职能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着力在加强管理、注重教育、制度建设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城建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整合资源,集中执法。变“分散管”为“集中管”,变“多头管”为“一家管”。对辖区内规划、群众缺房安臵的土地、工程审批手续在乡镇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节省时间、便于管理、有利执法。对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发现、报告、制止、调查、处理、拆除等集中组织、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声音对外、一个拳头出击、一支力量管理。把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使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在初始、源头就得到有效控制,减少群众经济损失,降低行政执法成本,缓解政府与群众的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

2、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一是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建设规划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二是完善执法工作岗位责任制。对辖区管辖路段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并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上实行“五把关”制度,即:执法人员把好检查登记关,中队长把好核实汇总关;法制科把好程序、文书复核关;大队长把好案卷审查关;案件审委会把好重大案件处理关。三是严格队伍管理,建立执法监督制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3、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主要做好4方面:一是健全执法机制。要始终把城建执法工作当作关系部门形象的大事抓紧抓好。实行局“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重大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同时,对涉及我局各类执法条目进行了梳理,将执法责任逐项落实到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执法人员,使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执法主体。二是明确自由裁量标准。依据过罚相当原则,科学设定裁量标准。在法律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将违法行为再细分成几个梯次,每个梯次制定相应的量罚标准,防止轻错重罚,重错轻罚,同案不同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应向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有关量罚标准。并实行三级核审,对自由裁量权使用进行制度约束,即由支队案件审理员、支队分管领导对一线调查案件进行初审,局法规处对送审的案件进行AB角复审,也就是由两位同志进行背对背审核,如意见不统一发回支队重审,意见统一报分管局长审批。最后,局案件审委会集体对送审案件讨论核审。做到层层把关,绝不搞一人说了算。杜绝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出于某种原因而作出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过当。三是规范执法程序。重点做好调查、论证、送达三个环节,做到调查充分、论证有力、送达过程合法。四是完善监督制度。一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依法赔偿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城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执法中存在的消极执法倾向,整顿城建执法秩序。另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建执法监督机制,使国家权力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介的监督以及建设系统内部的监督、审计监督、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均能全面、系统地制度化、明确化,使行政执法监督真正做到科学、有效,形成合力,发挥积极有效的监督作用。

第三篇: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

自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来,本人认真学习《玉林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等材料。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掌握其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精神实质、重要性,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加以学习和领悟。通过学习,有了一些个人的心得和体会,特别是作为一名战斗在反腐败一线的检察干警,我认为:

一、要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

区检院及我院下发关于“规范化建设年”通知和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基本原则,为我们开展好活动提供了方向标和路线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特殊意义和现实针对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各级党组织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专项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司法办案行为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需要通过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通过不断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化,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强化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促进全区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有新的提高。三是通过专项活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把“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融入检察改革和整个检察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司法活动和检察工作制度规范。

二、要转变执法理念,树人权保护意识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贪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作为一名反贪干警,要从我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的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我们反贪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待犯罪嫌疑人容易先入为主,在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重有罪证据轻无罪或罪轻证据等不科学的执法观念。我们要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专项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

二是要严格执行法规及办案规定。我们反贪干警要遵守上级检察机关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规,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特别是要畅通与律师沟通对接渠道,充分保证律师的会见、通信等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应坚决及时纠正,规范办案行为。

三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三、加强队伍教育,使“规范”成为办案习惯

规范队伍教育,按照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构建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提升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能力。规范队伍管理,深入推进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的检察队伍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队伍管理体制机制,以管理促规范。规范队伍监督,针对容易发生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探索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筑牢起规范司法的监督防线。

我们要摒弃“规范化建设”活动只是一时一阵风的政治活动的错误思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干警,自身不规范不执行相关规定,谈何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应当在实体和程序的执法办案中自觉“规范”各种行为,并养成规范办案的习惯。只有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才能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树立法律监督权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第四篇: 工程建筑法规个人心得体会参考

一、建立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成立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政工科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对口指导,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包一个科室,联系一个基层司法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把学教活动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亲自安排,亲自动员,亲自辅导,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深入联系点,带头调查研究。即做到“三个一”:每人做一次辅导报告,每人联系一个基层司法所,每人帮助基层联系点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三、把握活动开展的关键环节。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以学习促整改,以学习促执法。开展“五学五查五看”活动,“五学”即集中学、自学、专家授课学、分组讨论学、网上学。“五查五看”即查学习,看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规范化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是否入脑;查思想,看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看办公、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是否提高;查纪律,看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查作风,看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是否提升。做到“三到位六确保”,“三到位”即学习时间、人员数量、内容深度到位。“六确保”即确保学习内容详实,课程安排合理,学习笔记完整,考评记录客观,心得体会真实,学习培训扎实有效。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含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已认真查摆了思想、工作和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开展了学习心得交流会和知识测试,全面推开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征文活动,具体拟订了征文任务建议表。

四、编发指导活动开展的工作简报。编发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简报12期,指导各部门活动开展。统一制定学习计划,统一印制学习教材,统一组织授课,把各部门的学习进度与市局整体计划结合起来,分散学习,整体推进。各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具体、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细则,建立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五、增强对活动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建立个人自学、集中教育、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等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部门和个人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干警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增强考核针对性,运用考核结果促进干警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开展两项活动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