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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精选四篇

时间:2024-01-15 12:56 交通运输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精选四篇,欢迎品鉴!

【篇1】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15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篇2】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打造绿色交通为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控和治理能力,全面完成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督促企业做好废气治理;落实一岗双责,发现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2、加强驾校扬尘管理。驾校训练场地路面一律实施硬化,破损路面及时修复,已硬化的路面要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确保“全硬化、不扬尘”。(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3、加强运输车辆监管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把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推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新增及更新的城市运营公交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70%,新增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配合公安部门实施营运黄标车、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鼓励驾培行业使用新能源车。(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牵头,各交管站、县公交公司负责落实)

4、加强道路施工污染管控。加强对道路建设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建设责任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对以柴油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并按照规定使用,凡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允许使用;加强对交通工程建设使用的临时沥青搅拌站、施工现场、车辆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控;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管理力度,严格督查,要求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污染。(县公路分局、县乡公路公路所、县质检站牵头,各项目办、交管站负责落实)

5、加强公路扬尘治理。一是严格按照《阜阳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的路面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保洁督查;二是积极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加大路面、桥涵、沿线设施保洁养护,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边沟、路肩等,保持路面、路肩边缘清晰、顺直;三是落实公路保洁三级巡查制度,巡查发现的公路卫生环境问题及时通报至属地乡镇政府落实整改;四是加强砂石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严格控制砂石车辆扬尘、抛洒。(县公路分局、县乡公路管理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各交管站负责落实)

6、加强港口码头污染整治。一是大力推进在港区内作业的水平运输机械、装载机、运输车辆清洁化改造或淘汰,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二是严格港口规划范围内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依法开展港口工程建设;三是督促属地政府全面取缔前期排查的432处无证经营码头并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物资、清设备、清场地)、复垦复绿等,同时加强督查,避免死灰复燃;四是严把新建、改建港口工程的岸电、环境保护等设计关,鼓励在港船舶使用岸电。(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1、加强船舶污染防治。2019 年底完成总吨位 400 总吨及以上或核定载运船上人员 15 人以上的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改造达标率不小于 90%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推广使用低污染或清洁能源燃料船舶,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船龄以上的内河运输船舶;完成本地区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25%以上,累计达到75%以上。(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2、加强船舶污染物管理。持续推进《阜阳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内河运输船舶垃圾、污染事故管理;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公司的成立。严格实施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牵头与环保、农村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联系,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行动;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县地方海事处负责落实)

3、加强内河环境保护。加强对小润河的环保巡察,发现有环境污染问题,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水利、环保部门。(朱寨交管站、柴集交管站按辖区分别负责落实)

(三)固体废物专项整治

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航运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督导、宣传;加强货运船舶、运输车辆运输的固体废物来源排查;加强港口码头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加强道路运输环节管控,对发现非法运输、倾倒、违规堆存危险废物(或者其他不明污染物、生活垃圾等)的,及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环保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县地方海事处、县公路分局、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站队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当成一项持久且重要工作来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主动认领年度工作任务,详细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完成任务,并于年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二)强化督查,推进问题整改

县局将定期对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避免造成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各单位要建立督查、巡查制度,并将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至责任单位和乡镇政府,同时抄报县局。

(三)严明纪律,严格失责追责

以严明纪律规范履职尽责行为,做到问题查清,及时整改,整改到位。对生态环保问题背后存在工作责任问题的,要问责追责;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及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战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2021年益阳市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益交发〔2021〕89号《2021年桃江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号桃生环委〔2021〕6和《桃江县蓝天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桃生环委〔2021〕9号文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全县交通运输结构逐步优化调整,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水污染得到有效防控,交通污染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在营运车船得到推广应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能力、水平与全县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要求相适应。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大气污染及扬尘治理

1.依法查处县城建成区外超载运输车辆及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未实施全封闭运输、沿途洒漏、车辆驶离工地未冲洗彻底造成洒漏污染等违法行为。(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各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二)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

2.根据益阳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并推进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股室:局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道路运输管理股、水路运输管理股)

(三)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3.做好资水航道疏浚工程和资水航电枢纽前期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计划统计股、基本建设股、水路运输管理股)

4.积极推动发展绿色运输,按市定任务完成县城建成区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70%。(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5.对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强制退出水路运输市场。

(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四)深入推进VOCs治理

6.重点推进汽车维修企业VOCs治理工作,严禁汽车维修企业露天喷漆,对有喷漆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喷漆房一律要求安装VOCs处理装置,并督促规范使用,确保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五)加大油品运输过程监管力度

7.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加强成品油相关运输企业、车辆(船)和人员资质资格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打击和清理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责任科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8.对全县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使用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9.扎实开展船用燃料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燃油供给单位加强船用燃油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船舶运输市场,有效降低大气污染排放。(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六)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闭环管理

10.全面实施I/M制度。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经排放检验机构(I站)检测不合格车辆必须经维修单位(M站)规范维修治理,治理合格后给予复检,实现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道路运输管理股)

(七)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

11.加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大型煤炭、矿石、砂石码头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八)加强交通噪音污染防治工作

12.机动船舶在县城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港口和码头等地指挥作业时使用广播喇叭的,应当控制音量,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科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九)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13.依法整治并查处“三无”船舶(涉渔“三无”船舶除外)及通航区域内的非法浮动设施(垂钓浮台)。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十)加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14.严格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安装和使用监管,对船舶违规排放处置水污染物等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完善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推动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加强港口污染防治;推动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加大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形成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不按规定收集、违规排放处置船舶污染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行为。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十一)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

15.配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参与联合执法,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政策法规股)

(十二)统筹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6.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组织“回头看”,推进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和2021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九中队。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17.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主体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监管责任股室:局水路运输管理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2021年桃江县交通运输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局水路运输管理股,主要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察、巡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相关二级单位要相应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领导专班,统筹深入推进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肩负起交通运输行业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将2021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污染防攻坚战绩效考核。局将把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下一步,局将加强工作调度,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请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篇4】交通运输局十大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一、在强化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处理实施运行情况。

2、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发挥企业、村(居)委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争创环保信得过企业、创建“绿色社区”、“卫生村”、“生态示范村”等活动。

5、加强对露天堆场的检查,督促其封闭式改进。

6、加强对墟镇市场的废水管理,杜绝向河道直排的现象。

7、对医院等场所的医疗固废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8、加强农收季节对桔杆禁烧的监管。

9、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二、环保宣教工作

1、充分发挥各社区(村)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全镇环保中心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以正面宣传为主,报道我镇环保工作的先进事例和个人。

三、日常工作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城镇污染较重的企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反馈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工作,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