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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篇)

“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2003年,浙江省长兴县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通用3篇),欢迎品鉴!

第1篇: 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自201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乌江上游鸭池河南侧,是贵阳市所属县级市,东接贵阳的观山湖、乌当、花溪三区,西临织金县,南与平坝接壤,北与黔西县、修文县交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6镇3个乡7个社区共181个行政村。涉及河流的乡镇有6个镇、3个乡、5个社区。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紧急通知》(筑生态文明委通〔2016〕208号)的要求,我市于2016年12月22日下发了《清镇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乌江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委办通字〔2016〕68号),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就在有序的推进中。

1、工作方案。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17〕22号);2017年5月5日,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17〕37号)。根据省、贵阳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清镇市的实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份行文下发;13个乡(镇、社区)全部依据县级以上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工作方案,实现河流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办公室就承担起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工作群,具体承办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文件的草拟、基础工作的开展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自河长办成立以来出简报15期、专报20期以及14条河流的情况调查、公示牌的校对安装,共开展工作调度6次,组建督导工作组深入乡镇、河道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2、组织体系。(1)河长设立和公告: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实行“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瑞同志、市政府市长孙绍雪同志担任市(县)级“总河长”;分管生态和水务的副市长担任县级“副双总河长”;“河长”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主体,共16位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市(县)级河长;明确了24个市(县)级责任单位、6镇3乡4社区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各乡(镇)、社区设立“双河长”,由各乡(镇、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1名副总河长,由1名具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立“双河长”,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担任。我市市级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以及11个乡镇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全部在市级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发布。(2)办公室设置。成立了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省、贵阳市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已向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河长制工作科,市编办于2017年10月11日进行了批复。

3、制度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20日印发执行;2018年出台了《河长巡河制度》、《执行河长工作制度》等。

4、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及监督工作,组建督查检查组长期开展深入乡镇河道监督检查,共下发20期《督查专报》,督促全市各单位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效果明显,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5、基础工作。一是形成县级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滚名录54条;二是根据河流名录,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初完成了56块公示牌的安装;各乡(镇、社区)根据安排,开展了乡(镇)、村河长制公示牌安装,目前共安装公示牌71块。三是市生态局于2017年4月初按照设置的河流河段段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取样分析工作,第一次河段54个段面和9个水源地水质水样监测已于4月27日全部现场取样、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54个河流段面达标26个,达标率仅占48.15。通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2017年11月开展第二次河流段面水质水样监测中还有东门河水质不达标,长冲河下游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其余全部达标。2017年6个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放量和排放标准合格率100%。四是河长大巡河。贵阳市9名市级河长、清镇市16名县级河长以及乡镇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五是开展《清镇市水资源规划》(修编)、《清镇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清镇市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10月完成。六是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七是10月初开展县级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八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清镇市电视台每天在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及保护河流知识,各乡(镇、社区)、市级责任单位共制作固定墙体广告17幅和宣传标语24幅进行广泛宣传。九是全市汇编完成河流名录74条(县级以上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流名录60条)

二、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黔河长办〔2018〕8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强化整改:

(一)河长湖长的调整、公告工作

针对贵阳市主要领导的变动,猫跳河河长我市已于5月分进行了公示牌的更换;我市2018年人事调整不大,县级目前仅有东门河左二支流县级河长由于岗位变动,其余的都没有变动。目前,由于现分管领导已是其他河流的河长,正与政府协调明确新河长事宜,待新河长明确后立即发布公告和重新安装公示牌。

(二)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完成贵阳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审查会议。

4、最高设乡级河长和仅设村级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方案我市已于2017年安排各乡镇、社区组织编制,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执行河长制度》、《河长巡河制度》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于6月我市印发了《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细化方案》。为强化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于5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会上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在会上通报各乡镇、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乡镇社区、部门联动机制,以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工作。

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11项二级指标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三项指标:根据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清镇市目标值,利用直线内插法核算,2018年我市用水总量目标值是1.945亿立方米,2018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是18%,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为15%。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测评方案,要求各市(州)、县提供重点工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调查成果表,核算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所需年度总人口、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统计局提供,指标核算机构是省水文水资源局。因此,此三项指标需到年末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确定后才能核算出结果。经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三项指标我市已完成。

目前按照省及贵阳市要求,已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科伦药业、贵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等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2018年第一季度用水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核算其用水情况与2017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随着清镇市地方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较好的增长速度,我市2018年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预计在控制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经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对样本灌区实测和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项指标我市已完成。目前各灌区农田灌溉工作已开始,样本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实测工作由省水科院开展。

三是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经与市生态局对接,目前涉及我市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018年我市应完成6家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目前塘寨发电有限公司、三联乳业预计8月份完成创建工作,另外4家(宏博塑业、中兴南友建材、山星建材、刘妈妈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五是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率:经与发改局对接,2018年1-3月需办理取水许可涉水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有1个,目前已通知业主办理,业主已回复同意办理。

六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率:2018年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个,已对7个进行了设置审批,另外2个(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站街污水处理厂)需补办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已督促补办设置手续。水晶集团生活污水处理站预计年内关停。

七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目前我市应开展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9个,全部进行监测,监测率为100%。

八是水资源年度工作完成率:目前无证取用水户清理整顿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已向清镇市水务公司下达所属乡镇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清镇市水务公司已正在开展迎燕水库至新店、王庄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涉及各乡镇无证取水的问题可得到解决。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18年贵阳下达的目标任务至少创建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目前正在通知相关小区6月底报送资料。

九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2018年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1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

(三)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行动,开展河道沿线企业、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及入水源地;将垃圾处理、河道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已基本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所有乡镇均配有垃圾车辆和收集设施,统一将生活垃圾拖运到海螺水泥厂焚烧处理。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017年搬迁养殖场1家(规模以上);2)全面落实禁止饮用(备用)水源地水库网箱养鱼,2017年对鸭池河网箱养鱼进行撤除,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网箱88亩,占网箱拆除总数125.4亩的70%,其余37.4亩力争年底全面拆除。3)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上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4)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推广高效低毒农药20多个品种,提高主要作物重要病虫防治效果,减少施药次数和用药量。5)示范推广静电喷雾器。静电喷雾器施药省药40%以上,节水90%,节省劳力3倍以上。6)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控制除草剂使用对市境内农药经营户严格监督管理,每户每年平均监督检查4-6次,对部份药进行抽检,年抽检20个以上农药品种。高毒、剧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红枫湖保护区不符合环保政策的5家企业(红枫塑料包装、塘关灰场污染治理项目、天筑绿色墙材、正和加气、油脂化工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

(四)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1、水源保护:完成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围墙3000米,围栏1500米,标志牌150块,警示牌32块,隔离网1.5公里,大冲村挖力组至右二村沙坡组隔离网约9公里,现已实施完成6公里。2、河道治理:一是实施红枫湖入湖7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簸萝河综合治理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其余六条河流治理可研报告已于11月经清镇市发改局进行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二是东门河下游河道清淤工程(其中东门河主干流全线长4400米,争旗冲支流段全长2900米,娃娃桥至朱家河1400米),已于2017年3月全面完成。三是实施东门河上游段(东门桥至火车站)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亿元,已于2017年5月动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四是计划开展中小河流(暗流河石牛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元,治理河道14.6118公里,预计2018年初动工。五是计划实施梯青塔湿地公园三期建设。总投资2.3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沿河步道、康复公园、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现规划方案、红线图已完成并通过审查。3、污水治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了红枫湖沿湖128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达到地表水Ⅲ类后经湿地或净化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目前全部完成有红枫湖镇骆家桥村骆家桥一、二、三组、白泥村坝上组、站街镇杉树村大坡组、杉树村张关组、杉树脚组共7个村寨项目,其余村寨正在施工中。二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现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平场、地勘、水电配套及主体施工,待主体验收后装修及安装设备。配套管网完成放线,已开始施工。2)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项目总投资34760.74万元:实施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和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3)投资2500万元,实施王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于8月22日建成,目前正在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4)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2万元,将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一级B标)提高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现正在设备调试运行阶段。5)姚家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总投资17589.44万元,现厂区已建成,正在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三是实施职教城污水处理项目。1)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现已建成试运行。2)职教城西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移交贵州科林净达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二期)、(贵州财政学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五)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生态局加强清镇市公益林监管,全市公益林总面积49.5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510万元,2017年以来共补助资金1020万元;水源涵养林建设2017年新增3.55万亩。

市生态局实施红枫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在清镇市青龙村东门河左二支流两侧,规划面积630.69亩,主要总投资1.6亿元。公园建设前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地,左二支流成自然状态。主要对左二支流进行河底清淤、生态驳岸建设,并在两岸种植柳树、水杉等植物进行净化美化,目前项目还在实施中。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挖沙采石管理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七)严格执行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工作。

我市按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行为等工作。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

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17年4月以来,我市组成河道监督检查组,长期坚持深入河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并形成法律文书;同时对河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和下达整改通知,自综合执法检查以来,出具执法文书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通过复查全部整改。

(九)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我市明确了河流保洁人员133名、市(县)级义务监督员33名,乡(镇、社区)、村级义务监督人员76名,为实现长效监督保洁提供了保障。

(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级工作安排,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由省统一开发,待省、市平台建设完成后,地方直接运用。

四、各单位工作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较好的单位有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新岭社区、红塔社区、水务局、发改局和财政局等单位

从资料报送情况看:按照《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乡(镇、社区)和各市级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及时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QQ群号为:694052050)”。一是各乡(镇、社区)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河长制工作旬报(上、中、下旬)三期,各乡(镇、社区)均按照要求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但是部分乡镇未及时拟写工作动态简报上报。二是各市级责任单位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可是,部分市级责任单位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至今未安排专人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也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生态局和商务局;部分单位安排人员加入了“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但至今未按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交通局、文广局和国土局,部分单位资料报送不齐全。

从工作开展及环境卫生情况来看: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全面开民清河清岸行动,大部分乡镇都认真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部分乡镇还存在形不成长效管理机制,河湖保洁突击性情况仍然突出。如麦格乡、犁倭镇。麦格乡河道特别是沿河流周边有村寨的河道长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转运不及时的情况。犁倭镇河溪洞养鸡场环境卫生没有得根本解决。

从河长巡河情况来看:乡镇级河长巡河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在各乡镇报送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措施的情况出来。这是普遍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流沿线村寨较多,村寨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排入流河,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由于河道治理跟不上,部分河道护堤、拦河坝垮塌,部分河道淤泥堆积,河道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人员难以深入管理,沿河两岸绿化不足,河堤杂乱,需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河道保洁经费困难,配备的河道管理人员补助不能有效保证,队伍极不稳定,河道保洁管理不到位。四是河湖保护上级下级联动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及措施:

一是各包保单位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及时熟悉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清委办通字〔2017〕53号)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单位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安排专人抓、专人管,及时与贵阳市包保单位进行对接,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认真执行《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执行河(库)长工作制度》,当市级河长待定期间,相关工作由市级执行河长(河流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平时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结合市级河长的时间每季度开展巡河不少于1次,并建立巡河台账;对责任河流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市(县)级河长;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提请河长明确问题督查整改意见后,拟定措施台账;做好问题措施的跟踪落实,建立落实台账;将巡河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形成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并附以上台账,于每月20日前报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便于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录入国家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同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河(库)流经(所在)乡(镇、社区)、村及责任单位,召开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河(库)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所在的岗位、居住的处所及附近河流等的实际,制定出《清镇市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6·18生态日之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力争所有河流有民间河长全覆盖,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是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联动。全面落实市(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建立大流域、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五是结合“一河一策”开展管理保护活动。“一河一策”编制完成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社区)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包保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督导切实推进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办、市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第2篇: 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镇境内辖2条河流,分别是州河州河湾段和辽河州河湾段,10条沟渠,3座农村坑塘,4座塘坝。根据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安排,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组长、镇长为总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初步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所辖2条河流均由我任河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河段长,同时设立巡查员、联络员,明确各村河长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三)印发了《州河湾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镇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四)实施“一河一策”。我镇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联络员、巡视员,建立了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四项清单,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水务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二)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三)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第3篇: 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总结

**年我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努力实现“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目标要求,积极推进组织体系建设,落实责任,提升能力,整治问题,真抓实干,促进河湖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河长制已在我市全面推行,河湖管护得到全面加强。现将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体系升级

一是高规格动员发动。连续两年以最高规格的会议形式开启河长制年度工作,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亲自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副总河长、7位市级河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26个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集中学习中央、部委、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河长制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总河长会议规格召开本地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组织体系彰显上饶特色。我市组织体系特色突出,比如,要求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延伸至乡镇;深化市级责任单位工作职责,或协助河长履职尽责,或联系督导县(市、区)河长制面上工作,形成了河流与县域双保障机制;倡导设立河长制秘书长,作为河长办的抓总分管领导,已有7个县(市、区)明确由分管农口的领导担任河长制秘书长。

三是全覆盖治水体系得以构建。政府层面,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122名、乡级河长729名、村级河长2086名,共落实巡查员、专管员2353名,保洁员2万余名。民间层面,民众自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玉山县的河长制民间理事会,德兴市的护鱼、护水、护林、护路、护土“五护”工作队,广丰区的基层党员护河先锋队。政府做好“管和治”,民众参与“保和护”,编内、编外河长齐发力,推动基层治水从“被动”转向“主动”,“突击”转向“长效”。

(二)坚持机制创新,制度升级

我市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督办制度、工作考核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作督查制度、验收评估制度,全面升级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运行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议事机制。以会议制度建立的议事机制,有力保障到了河长制的工作部署、责任落实。今年我市共召开了1次市级总河长会议,3次市级河长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1次市级责任单位联络人会议。

二是畅通信息沟通。创办市河长制工作动态专刊,截止目前,今年已经印发了8期《上饶市河长制工作简报》,对河长制工作中的重要工作部署、重点督办事项、重大河湖问题、重要政务信息、重点舆情信息、地方工作亮点等方面进行通报;同时,还开通了河长制专题网站和网上互动平台,公布了全市统一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问题投诉12起。

三是以考核促落实。将河长制考核纳入对责任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各地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述职等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了河湖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着重以河长履职、水质水环境、河湖生态环境等生态内容为主要考核指标,对各地落实河长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河长亲自抓督办。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河湖一线巡河护河,现场督导问题问题整治,做到了巡河护河制度化、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市级河长亲自督办,向问题发生地的下一级河长签发河长令,督办问题整改。今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24余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00余次,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4批次。

五是多层次组织工作督查。责任单位组织督查,10月份,市河长办组织责任单位对县(市、区)的河长制面上工作,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四个到位”要求,检查工作方案的印发、组织体系的构建、工作机构的设置、工作制度的制定等河长制面上工作的到位情况开展督查。水利部门组织督查,8月底,市水利局组成11个检查组,由分片包干领导带队对全市河长制年度工作逐一进行检查核对。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查漏补缺,稳步推进全市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坚持基础先导,能力升级

一是工作机构升级。市水利局内设河长制工作处,明确3个编制,现已安排了3名专职工作人员,再从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抽调了一名干部集中办公,以解决河长办人员结构单一和人员紧缺的困局。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职数已经得到市编办的批复落实,市委组织部门正在按程序落实具体人选。今年市级财政在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并另外还安排了河长制宣传、市级公示牌设立专项费用143.5万元,安排103万元用于水功能区和县(市、区)界河水质监测。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管理手段升级。建设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河长制工作的信息查询、日常工作的网格化管理,大河小沟以电子化清晰呈现,交接断面、污染源、河长公示牌等信息实时更新;将日常巡查、举报投诉、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问题办理等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落实河长制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河长APP,各级河长只要点点手机就能上报、处理、反馈各种紧急涉河事件,撰写电子版的“河长日志”;老百姓通过公众APP可以查询水质、寻找河长、举报投诉,只要定位、上传“随手拍”照片,所反映的问题,全面实现河长制管理的“互联网+”。

三是基础资料升级。基础性工作是拓展河长制深度和厚度的具体抓手,我市全力推动“一河一档”、“一河(湖)一策”、河湖名录的编制工作,要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常年水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均纳入名录管理,建立“一河(湖)一档”,编制“一河(湖)一策”。河湖名录已经通过了省级验收并已印发。我市在上半年就推动了“一河(湖)一档”的建立,规定档案表格,规范填写内容,全市各地基本完成了河湖档案建立工作。“一河(湖)一策”按省工作要求在有序推进,部分县市已经编制完成。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已经具备上线运行条件。积极构建沿湖水环境监测网络,县界断面监测已经建立,并逐步向乡镇界河及市级主要水域断面延伸。各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规范编制河湖档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化、治理责任清单化、工程措施清单化、考核目标清单化。将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纳入到我市水利部门管理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共享,河长制工作管理、河长履职、考核评估信息化;逐步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以问题倒逼河长履职,以信息化监督问题整治。

(四)坚持清河整治,行动升级

一是“铁腕”治水不松懈。我市在扎实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后,又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消灭劣V类水和带着IV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我市的14个水质重点治理断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编制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实施挂图作战。现已落实治理项目34个,安排投资8.61亿元,从工业聚集区排污、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全面落实河长制,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打好消灭劣V类水这场硬仗。截止目前,完成治理措施17项,累计完成资金达6.9亿元。

二是“铁拳”治河不松劲。**年6月起,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工业排污、城镇污水、农村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排污口、航运等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今年还增加了黑臭水体、水库水环境、林业湿地、饮用水源地等4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清河行动”全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排查、定期调度、跟踪督导,保证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销号一起。今年的“清河行动”全市共收集问题150个,要求各地落实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达100%。

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统一管理,开展明察暗访督查工作落实、引入第三方承包、对接精准扶贫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全面打造清洁河湖环境,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

船舶港口污染治理有序推进。上饶市交通、港航部门高位推动、严格执法,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289艘次,涉及防污染类行政处罚24艘次,罚款50000余元,对全市83艘运输船舶加装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拆解淘汰老旧船舶2艘。改造港口油污水处理和扬尘处理设施1家,关停水上加油站6家,关停不达标散货码头14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6份。

组合拳整治河道采砂。全面落实我市的“上游禁采,下游严控”河道采砂方针,强化宣传引导、河长高位推动、部门联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政府统采统销、科学管理手段等采砂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形成,规模化非法采砂基本基本得到遏制。

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政府上报全面完成全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办的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71个整改工作和**年《水十条》重点工作责任清单中禁养区内302个养殖场依法关停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

狠抓水库退养。积极开展水库湖面渔业养殖合同清理,对实行投肥养殖的水域,要求一律终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并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推行第三方水库水质抽检,严格水质考核制度,倡导在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水库水环境质量与奖补资金挂钩,对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

三是“铁律”执法保长效。我市铅山县成立了全省首个环境和资源侦查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该大队成立两月来,仅清河行动方面就处理各型案件15起,有力打击了河湖管护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里围绕大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国土、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和授权,探索成立了以大坳水库管理局为执法主体的综合执法平台,负责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并恢复了大坳水库水上派出所建制,为综合执法工作保驾护航。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净水**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余人次,办理涉水刑事案件47起,行政案件48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五)坚持生态理念,思路升级

一是河长制纳入党校授课。市县将河长制纳入党校培训授课的主要内容,通过河长上讲台宣讲河长制,宣传生态文明工作理念,夯实基层河长的工作责任。市本级由副市长祝宏根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打造大美上饶为主题,在市委党校向科干班、中青班、女干班的学员们宣讲河长制。

二是以志愿者推动河长制宣传。市河长办利用我市志愿者协会这个平台,发挥志愿者协会人员成分多样的特点,最大范围的扩大宣传群体,将河长制理念更深入宣传到人民群众的心中。聘请河长制社会监督员,对各地河长制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价,以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河长制工作目标落实。

三是以生态理念整体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河长制实施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全市各地共选择了13条河流(河段)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市本级试点河流选择了信江一级支流石溪水流域,旨在保护和改善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大坳水库的生态环境安全,并落实了专项保护资金8000多万元。市财政每年还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大坳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经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级河长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履职意念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部门履职还需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强化。

三是县级河长办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综合执法平台还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形成专业化、常态化的河长制执法队伍。

三、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突出河长制工作重点,逐年稳步推进各项主要任务。

二是各项工作调度更趋科学、合理、规范。

三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由其是加强责任部门联合督查,以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当前河长制工作任务不少,但真正可利用的政策工具、资金手段不多,建议省里在下达任务的同时,还应更多的提供政策、资金推动任务的手段和工具。

五是进一步强化考核成果应用。今年的省级考核成果仅仅是通过省政府通报了一下,地方党政领导触动不深。建议落实问责机制、干部任用考核机制,真正让河长制落点到“河长”上来。

四、下步工作

随着我市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河长制体制机制,继续完善深化“一河(湖)一策”,持续推进不达标水质治理和“清河行动”的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警察制度建设和规范综合执法平台运行方式,进一步完善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河长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逐步推广生态流域综合治理理念,再接再厉,积极实践,确保河长制持续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