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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管理制度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具有权威性、完整性、排他性、可执行性、相对稳定性和公平公正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范文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厂规章制度篇1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工厂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工厂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劳动纪律

(一)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二)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参与偷盗、赌博、斗殴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2)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无理抗拒或阳奉阴违的行为;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4)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和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工厂和个人两利的目的;

(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

(6)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先后顺序排队打手纹卡,不得插队或拥挤,不许没有上班或加班打手纹卡;

(7)员工出入大门、车间必须佩带工厂工作证,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厂;

(8)上班时间不得擅自外出,特殊情况或因公须外出必须经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方可出厂;

(9)工作时间不得启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电源开关,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10)工作时间内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或串岗妨碍他人工作;

(11)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擅自修改流程和调较设备或忽视安全者,损坏机械或出现坏品(次品)均要赔偿给工厂,造成工伤后果自负;(12)下班时,当班人员必须关窗、关水、关闭机械电源和照明电源,保证人离机停、灯灭;

(13)已下班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如有特殊需要,需经车间主管或工厂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14)各机械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制,不属当班或岗位人员禁止操作,未经车间主管批准不能私自操作乱用,违者后果自负,如损坏则追究赔偿责任及给予行政处分;(15)员工不得违抗门卫人员的合理监督或和门卫人员发生争执;

(1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17)注意消防安全,公司制定区域为吸烟区,严禁在工厂内吸烟;

(18)不得带早餐或零食进入工厂车间食用;

(19)员工应尊重上级管理人员,严禁侮辱、诽谤、威胁、恫吓或暴力侵害管理人员;

(20)员工应爱护工厂财物,严禁破坏、污损、盗窃工厂财物;

(21)员工应爱护公司声誉,不得制造、散布对工厂不利的言辞;

(22)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不得奇装异服,不得做怪异打扮,正常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厂厂服,不得作出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23)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在工作分派和事故处理中应公正无私,不得偏袒护短;

(24)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环境卫生,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抛弃垃圾、果皮、杂物及随地吐痰;

(25)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是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26)工具文具一经领用则由领用保管人负责,如因保管不善丢失,则照价赔偿;(27)不得伪造人事数据或出勤记录或计件单据,不得冒充他人签名伪造文件和单据;(2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第三章人事制度

第六条员工招聘与试用

(一)本厂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招聘资格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

(2)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3)愿意履行和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行政命令;

(4)身体健康;

(5)本人真实有效证件齐全;

(6)工人年龄不低于16周岁,最大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与其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三)员工入厂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四)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的员工,工厂可考虑按表现对其工资做适当调整,并享受正式员工的其他待遇;

(五)试用期间公司认为不适合用工要求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通知即可离职;

(六)试用期内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两天提出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做好预交接工作后可离职;

(七)试用期内无论是厂方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上班时间必须超过十天以上,工厂方给予结算应有的工资,入厂上班时间少于十天不予计算工资;

第七条员工辞职规定

(一)员工申请辞职,须向人事行政部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自行填妥后逐级呈送审批,最后交回人事部备案。

(二)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普通员工因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特殊工种及管理职位人员,其时间由工厂决定适当延长。

(三)人事部在接到员工辞职申请表后,按上述规定给员工办理离厂手续,厂方所发物品按规定需归还的必须如数交还,如有缺失,照价赔偿。

(四)员工违反厂规,构成严重过失的,厂方有权实时解雇、开除,并无任何赔偿。(五)凡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五天的,作为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四章薪酬

第八条受聘员工的工资,于聘用前双方议定,如有调整,厂部会通知。

第九条每月员工的工资将在次月月底左右发放,如遇发薪日为节假日

或其他原因,由公司决定提前或者延后发放时间。

第十条计时员工的工资以小时为一日计算,正常工作小时以外及节假

日计加班。

第十一条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人员(如:管理人员、保安等)及计件

的生产部门员工无加班费计算。

第五章考勤条例

第十二条本厂上下班时间按: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8:00

晚上加班时间由18:30起

第十三条员工考勤采用指纹打卡方式,员工上下班应排队打卡,特别是实际上没有上班或加班而打卡,此现象一经查实,打卡时间按无效处理并处罚打卡者50元。

第十四条迟到早退不签卡,当月迟到不超过3次且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为允许范围;迟到超过3次或总时间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后按旷工半天计算;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第十五条旷工:有事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请假在外超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者;未履行打卡手续或打卡缺项者;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当月旷工超过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所有未领取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均无计算,归属厂方所有及没有任何赔偿。

第十六条请假:员工须向有关管理人员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逐级呈报审批后方可出厂(请假当天不计发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电话或请人代请假,但应在上班当天补填请假单并办好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出外办事或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忘记打卡者,需经部门主管证明确认有上班者,部门主管可在部门日志签注;每月超3次以上忘记打卡者罚款5元/次以示警教;未经部门主管或人事部签卡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八条为加强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意识,

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十九条工厂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机械设备的操作提示,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减少我厂员工职业伤害及做好相关职业病预防等

第二十条生产部应加强各部门、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个车间班组

应指定专人对新进厂的员工进行相关岗位机械使用培训,使员工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机械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机械的使用,并严格按照机械

安全操作指示进行操作,不准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二十二条本厂员工未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任意串岗,严禁任意触摸、使用非自

己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否则厂部有权要求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开除出厂。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每日开始工作前,先对机械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所

用设备是否损坏,零部件是否牢固、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情况,在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二十四条机械操作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

备发生飞、故障应及时停机检查,并向主管人员汇报相关情况,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否则严惩。

第二十五条各车间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相关的保养和维护,各车间主

管应组织员工对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员工在操作是不得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违反视情况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厂员工违反本条例规定,尚未发生严重后果的,生产部门视情况给予

50到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厂部有权要求其赔偿全部损失及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车间主管在日常工作中应随时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及时纠正

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情况,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通告等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厂部所有。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所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视公司发展和实际运作的需要,可随时作出适当的补充、

完善和修订;亦可参照公司配套制定的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与本制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工厂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企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守则。

第二条制订本守则的指导思想: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员工必须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四条员工必须有爱企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技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道德、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六条员工必须遵守本企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和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总经理提出。

第七条员工对企业管理人员有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八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九条本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企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由总经理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一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和"技术证"等相关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六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七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十八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辖区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十九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企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企业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四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并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并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六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八条全体公司人员的工资管理由总经理、财务室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二十九条本企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条本企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员工可享受每年十天法定有薪假日,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企业为员工设有食堂,员工可享受午餐或加班加餐待遇。公出员工可享受餐补,补贴以公出天数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三条本企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四条本企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并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企素质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六条凡经公司批准,受公司指派赴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七条经本企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本企有权收取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三十八条企业安全经营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职务处分。

第三十九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动水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一条加强货物进出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参数指标要求工作,发生产品质量问题,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明确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客户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三条经警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五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六条办公室、市场部、库房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七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清倒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四十八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公司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四十九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条本企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企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企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企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企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职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职务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奇装异服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损坏、挪用公司物品的;

公用卫生间不冲不关水阀的;

未经批准擅自接待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备品、仓库材料、办公设备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专业人员,擅自动用设施设备的;

在工作期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上级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上级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企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企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企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企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企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企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本企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企、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守则"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守则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企。

工厂规章制度篇5

为提高工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减少车间的生产制程不良率,工厂将在每月推出:勤工奖,优秀员工奖,突出贡献奖,优秀管理奖。

奖罚条件:

(1)勤工奖:指当月未发生过迟到早退及请假的。

(2)优秀员工奖:指上班期间未发生过迟到早退,月生产之产品不良情况未发过一次。

(3)突出贡献奖:指及时发现管理及品检未发现的生产问题和可以减少工厂生产成本的实用方法。

(4)优秀管理奖:指能及时安排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处理工厂的内部问题和客诉问题。

(5)员工上班未按生产安全操作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员工每次打坏模具及生产的产品不良情况,按情节轻重处以10元以上罚款处理。

(7)员工每天下班前未打扫干净自己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

(8)所有吸烟人员上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区吸烟,每次吸烟人数不得超过三人,烟头必须熄灭后丢进垃圾桶,下班后厂区内不得随地乱丢垃圾,如有发现罚款5元/次。

(9)车间洗手间、吸烟区、通道楼梯间每天值日人员必须打扫及清理垃圾,凡当天值日人员未打扫者罚款10/次。

以上条款望大家积极配合,以免后续发生错奖错罚的现像。